2017年強區放權改革再出新招 推動事權全鏈條下放
時間:2018-01-16 來源:中共深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
2016年開始,深圳以深化推進簡政放權、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為突破口,著力推進強區放權改革,重點下放政府投資、規劃國土、城市建設、交通運輸、水務管理等領域100余項核心事權。改革實施一年多來,較大程度地解決了市區權責不對等、事權與資源配置不協調等問題。區級履職能力明顯加強,服務效能不斷提升,改革成效初步顯現。如最早推進改革的羅湖區,城市更新由四級審批精簡為兩級審批,將串聯審批改為并聯審批,將多個事項合并為一個事項,審批環節由25個壓縮為12個,審批時限由3年壓縮為1年內。
2017年,為進一步加強事權下放的整體性、銜接性、連貫性,市政府于2017年10月9日印發了《關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強區放權改革下放事權清單的通知》(深府規〔2017〕4號),再次下放36項事權,并要求市直相關部門強化監管、規劃、政策并加強對區的指導監督,密切跟蹤下放事權實施情況,及時發現問題,解決問題,按照“誰下放、誰指導”的原則,開展業務培訓,積極指導、協助各區做好承接、實施工作。同時,要求市區及時做好權責清單系統的調整工作,進一步整合審批事項,創新體制機制,提高審批效率,與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改革相結合,加快構建方便快捷、公平普惠、優質高效、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。
新一輪事權下放,將進一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,提升事權銜接的規范化水平,確保事權“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用得好”,切實減少事權銜接的“真空期”和“盲點區”,通過政務服務“一站式”辦理、“一條龍”服務,使群眾辦事更加便利、快捷。
分享到: